</sript> 孔特木鎮。
如今的孔特木真的很凄慘,到了晚上,鎮沒有一處燈火,因為缺少足夠的柴油,發電機停止工作,最后的電力中斷,大家要么抹黑,要么借助于油燈和火把。
鎮子外圍的空地上,有一些火堆正在燃燒,這是防止敵人的突然襲擊。
鎮里可供燃燒的木材也不多了,火堆忽明忽暗,遠遠望去,就像是一團團的鬼火。
“對方的人晚上都撤走了嗎?”
魏可向四面觀察,并沒有發現撣家族士兵的蹤影。
“應該是撤了。”
付文濤答道:“晚上在野外宿營,他們也怕遭到偷襲。不過,暗地里肯定有觀察哨!我們的人吃過虧,以為外面沒人,想趁著夜里出來找點吃的,沒想到,人剛剛出來時間不長,對方的人就追來了!”
魏可點頭。
孔特木如今的現狀,等于是華洪會自己把自己捆住了手腳,他們為了防范偷襲,點起火堆,但這恰恰也給撣家族提供了方便。
在這樣的夜里,撣家族只需派出極少數的觀察哨,就能把孔特木看得死死的!
偶爾一兩個身手靈巧的,或許能跑出來,人數一多,絕對逃不掉。
觀察哨。
撣家族的觀察哨,藏在哪里?
此刻,跟在魏可身邊的,有郝思理、付文濤、宋石坤,還有沃嘎與另一名隊員,至于最后的一名隊員,被魏可留在了叢林里,職責是看護好直升機。
六個人,其中包括非戰斗人員宋石坤,另外還有一只寶貴的皮箱。
這樣的陣容,要想偷偷潛入鎮子不被敵人察覺,很難。
“思理,這里交給你負責。原地待命,宋大夫的安是第一位!若是宋大夫有個閃失,你自己看著辦!”
“明白!可是,老大你呢?”
“我?嘿嘿!老子去把對方的觀察哨做了!”
魏可和宋石坤打個招呼,隨即,像只靈巧的豹子,消失在周圍的黑暗中。
身后,郝思理羨慕地盯了一眼魏可的背影,卻沒多啰嗦。
經過了栗敢市政府軍營內的那次變故,郝思理似乎一瞬間長大了幾歲,也變得成熟了。
他的性格依舊,但,如果有人仔細觀察郝思理,就會發現這個性格暴戾的家伙,無論話做事,都比以往穩重三分,尤其是在正式場合下,很自覺地把自己當作一名軍|官來要求。
是人都會長大,是經歷得多,成長快!
郝思理就是如此,原先的他是一柄鋒芒畢露的利刃,現在,鋒芒還在,卻被藏在鞘內,變得含蓄。
“你們老大一個人,能行?”
現場的幾個人中,會提出如此問題的,自然只有宋石坤。
宋石坤雖然只是個軍醫,卻也和軍人掛鉤,不是啥也不懂的愣頭青。
這黑燈瞎火的,周圍啥也看不清,魏可一個人去對付敵人的崗哨,卻連對方的人數、位置統統不知情,這樣的安排,在宋石坤看來,簡直是胡鬧!
這樣一個人當老大,能干成什么事?
自己把性命交付在這樣的人手里,是不是太草率!
要知道,他宋石坤不僅僅是自己的一條命,他還想著讓魏可幫他搭救張三刀,萬一魏可莫名其妙死了,他一個人陷在形勢復雜的,哭都沒地方哭去!
“宋大夫你放心!我們老大,只有他殺人,沒有別人殺他的道理!”
郝思理回答的理直氣壯。
旁邊的另外幾個人都點頭,就連付文濤都不例外。
宋石坤被噎了一句,心里很沮喪。
靠!這個姓魏的,看模樣似乎挺厲害,開直升機的技術也很牛逼,就是做事不靠譜,不僅姓魏的人不靠譜,他周圍的人也都不靠譜。
什么叫只有他殺人,沒有別人殺他?
真要那樣,這人就不是人,而是神,神,這讓世界上不可能有神!
魏可當然不能是神。
但,他可以把自己暫時扮演為神,黑暗之神!
歡再次被放了出來。
這樣的環境里,如果不用上歡的特殊能力,真叫作天理不容。
一團灰色絨球般的歡,跳到地面上,提起鼻子嗅了嗅,就對準一個方向跑過去。
魏可立刻跟上,手里抽出一把黑沉沉的匕首。
公平?
這個世界上沒有公平可言!
撣家族布置的觀察哨,都是面對孔特木一側的,因為,他們的主要目標在鎮內,而身后即便有人,也只能是自己人,傻子才會把注意力放在身后。
魏可在歡的帶領下,由身后而來!
話,7分隊目前的一整套服裝,都是從國內廠家訂制,做工用料絕對是精品。
就拿鞋子來,廠家是南方著名的戶外運動鞋大品牌,駱駝牌,人家原就是做戶外山地鞋的,生產的鞋子防滑防水,穿著特別舒服,根據那措方的要求,又在鞋底內暗藏了一塊鋼板。
高價訂制鞋子,質量好,走起路來,既穩又沒有聲音!
魏可很快就發現了第一個目標。
那是一個背靠大樹坐著的人。
這人面朝鎮內的方向,很悠閑地坐在那里,如果從對面的位置觀察,由于有樹干作為背景,一定很難發現他,只不過,魏可是從后面上來,借著遠處火堆的光線,很清晰地看見這人的側臉。
黑暗中,魏可十分耐心地等在那里,仔細觀察。
在他的身邊,歡極為乖巧地趴在地上,一點聲音也沒有。
足足觀察了兩分鐘,魏可終于確定,這名觀察哨的身上,應當沒有藏著通話器之類的設備,也就是,撣家族采用的是最原始的聯絡方式,靠兩條腿跑路。
這樣最好不過!
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魏可沒興趣繼續等待。
躡手躡腳上前,魏可一直走到了這名哨兵身后的位置上,對方居然一點沒有察覺。
魏可握緊拳,陡然一拳擊出,正中那名哨兵的太陽**!
這一拳打得又快又重!
哨兵連一聲都沒吭,渾身一軟,順著樹干往下滑倒,而魏可趕上一步,伸出雙手,扣住對方的脖頸,用力一扭,只聽咔吧一聲響,對方的脖子頓時被扭斷。
摸哨,為什么不是很瀟灑地一刀割斷對方喉嚨?
錯!割喉是最不合適的一種招數。
人的咽喉是致命部位,一旦喉管被割斷,幾乎必死無疑,但,咽喉卻不是可以快速致死的部位,一個人在喉管突然被割斷的情況下,并不會立刻喪失行動能力,甚至能思考,能做出開槍等動作。
更要命的是,割喉會造成大量的鮮血溢出,搞的血糊糊。
戰場上,但凡有經驗的士兵,對于血腥味都很敏感。
尤其是那種濃烈的血腥味,距離很遠就會被人發現,從而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摸哨最有效的攻擊部位,有三個,心臟、頸椎、大腦,這些部位一旦被嚴重打擊,要么造成速死,要么快速失去反應能力,是最佳選擇。
太輕松了!
魏可出手就搞定了一名暗藏的哨兵,他甚至還有閑心,把哨兵的尸體扶正,繼續靠在樹干上,如果有人突然來到這里,會以為這里什么事也沒發生過,這哨兵依然在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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