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林小夕在家里,接到了寰宇公司的邀請函,請她們一家人后天去鐘筍賓館赴宴。
林小夕原本因為錢已經交給警察而被打消的疑惑,再次加深加濃!
十五歲的偏遠縣城里的中學生或許不知道鄭澤華是誰!
但已活過一世的林小夕,對這位二十一世紀初的風云人物卻再熟悉不過。
前世,即使林小夕完全摸不到富人圈兒的邊,也從各種電視采訪節(jié)目、報紙新聞,以及《知音》等八卦雜志這些漫天轟炸的信息中。
對這位二零零肆年,年僅三十二歲,就成了地產界巨頭的鄭澤華,還是了解一些的。
那是一個,即便是重活一回,林小夕覺得自己三十歲之前也完全接觸不到的人。
如果老天爺不跟她作對,到四十歲的時候,她能跟鄭澤華有所交集,不該是現(xiàn)在遇到。
林小夕心里很明白,這不是妄自匪薄,而是客觀現(xiàn)實。
現(xiàn)在,這樣一份邀請函就擺在了她的面前,告訴她:你想錯了!
這讓林小夕愈發(fā)摸不清頭腦了——真為了十萬塊錢?
不然呢?
自己也沒什么好被人圖謀的呀!
畢竟,哪怕現(xiàn)在是一九九八年,鄭澤華也比她現(xiàn)在高出許多層次。
究竟是為了什么呢?
寰宇的公關經理心里也有點疑惑,大老板事業(yè)做得極大、背景更不用說,為什么特意讓自己送了份邀請函給個小縣城的中學生?
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讓他頂著林小夕疑惑的目光,面帶微笑地站在一邊等著答復。
陪同來的派出所民警是接待林小夕的那位小年輕,覺得氣氛有點怪,撓撓臉,也忍住了沒說話。
而劉月成和林云華,則是完全搞不清狀況,想問什么,卻看到女兒沖著他們搖頭讓他們不要說話后,最終什么也沒有問。
林小夕已經有了主意,她誠懇而認真地對公關經理道:“我只是做了應該做的事情,不能占別人的便宜。”
說完,打開了邀請函,摸出了鋼筆,認認真真在上面寫了婉拒的留言——
尊敬的鄭先生,
您好:
拾金不昧是每一個公民……
公關經理瞄到了開頭,立刻如同被一個天雷打到腦袋上,破功了:“同學……”
就算你字寫得好,也不要寫成這樣啊!
你以為在學公文寫作嗎?
林小夕抬起頭來:“怎么?”
清澈的眼神看得公關經理一陣無語,這樣寫信,是一點也挑不出毛病來的,可要是寫給老板?那就不合適了呀。
也不對,如果是自己丟了錢,一定也很想遇到這樣的一個這樣拾金不昧的少女的。
也許,老板就是因為這樣,才想請她吃個飯的?
公關經理心里胡亂猜著。
林小夕等不到回答,照舊認真把信寫完了。
拿起來端詳一下,雙手拿著,鄭重遞給了公關經理:“麻煩叔叔把這個帶回去,謝謝叔叔。”
又向民警道謝:“謝謝警察叔叔。”
剛從警校畢業(yè)沒兩年的年輕小民警:……叫哥哥好嗎?叔叔叫太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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