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夏,你看了今天的《深圳特區報》嗎?”陳作業在電話里對夏天說。
夏天回答說:“我還沒有看呢!報上有什么消息?”
陳作業說:“深圳皇龍大酒店的抵押房產刊登了拍賣公告,你看一下!
夏天說:“好的。”放下電話后,夏天翻查了當天的《深圳特區報》,果然在廣告版的顯目位置刊登了拍賣廣告,并連同安延公司的也登在上面。
夏天看后認為:皇龍大酒店房產的拍賣,因為當初與某國有銀行購買的房產有關聯。因此,這個房產拍賣底價的確定,關乎市民銀行的利益,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于是,他來到行長室,問王顯耀:“王行長,深圳房產拍賣行刊登了皇龍大酒店的拍賣公告,要不要報gà
總行資產防損部?”
王顯耀沉默片刻,說:“有這個必要嗎?先不要告sù
!
夏天帶著疑問離開了行長室。心里想,如果既沒有告sù
總行,又沒有按照總行的批復,把抵押房產賣了,那些剩下的貸款還能有什么東西抵還呢?那么,日后這是非不就來了嗎?
一個小時后,王顯耀給夏天打來電話,說:“還是給總行資產防損部報gà
一下吧!
夏天說:“好的。”隨即給防損部陳山石打了電話,兩人約定,下午兩點半到拍賣行了解情況。
下午到了拍賣行后,了解到以1410萬元作為拍賣起價,陳山石和夏天都認為問題比較大,這種價格只能有利于貌似已經買了皇龍三分之一房產的某國有銀行。夏天當即要求拍賣行的負責人要做改變拍賣起價的準bèi
。否則,本行將終止該房產的拍賣。
第二天,防損部沈麗霞總經理科夏天。要求馬上到總行商量皇龍房產的拍賣問題。夏天考lǜ
到問題比較敏感,以退為進地對沈麗霞說:“我們的王行長剛好在總行,麻煩您先跟他通個氣好嗎?”
沈麗霞覺得既然王顯耀行長就在身邊,也不必舍近求遠,與王行長說一下也可以。于是,她就在會議的間隙跟王顯耀說了。怎奈王顯耀在聽完沈麗霞的意見后,對她說:“下午我叫夏科長到你這里來,詳細商量一個方案!
沈麗霞表示同意。
湖貝支行原擬在下午召開中層干部會議,通報干部考核情況。夏天剛剛來到行長室準bèi
開會,王顯耀說:“你和任爾為馬上到防損部。商量皇龍大酒店的房產拍賣意見!
夏天隨即離開會議室,與任爾為了到總行。
在防損部,沈麗霞很重視,親自參加會議。陳山石、徐海濤、夏天、任爾為在會上都發表了看法,擔心房產賤賣后。日后剩余貸款本息成為死帳。會議最后形成如下共識:1、由湖貝支行立即寫一個公文,通知人民法院:該房產以3800萬元或4200萬元起拍;2、考lǜ
市民銀行本身也應參加競買。待請示行領導后。將280萬元拍賣定金交給拍賣行;3、抓緊與法院和拍賣行的協調工作。
夏天回到支行后向王顯耀做了匯報,他也沒有表示反對的意見。次日恰逢星期六,夏天將材料拿回家里,快速地寫道:
特急
市民銀行湖貝支行文件
(1998)深市銀湖函字第001號
關于請立即糾正皇龍大酒店房產拍賣底價的函
市中級人民法院:
我行是深圳寶安皇龍國際大酒店房產的抵押權人。該房產拍賣公告見報后,市民銀行總行和我行查詢拍賣行獲悉:拍賣底價(起價)1410萬元。這是取的第二份評估報gà
中清算凈值的數據。我行認為這有不恰當之處。理由有三點:一、評估報gà
以一般準則計算出該房產總值3800萬元,由于皇龍大酒店不愿意配合。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費的原購建房價和改良費用方面沒有取得任何數據,評估公司以假定前提估計出一個金額。如果物業總值減去這種假定費用作為拍賣底價,有損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權益。二、拍賣行的競買須知中稱:買主須交地價,拍賣行不負責辦理過戶手續。這從客觀上容易誤導買主:投得價加地價為該物業的購買成本。那么。拍賣時的底價已是減去五種稅費的凈值,辦證時五種稅費誰付?反過來說,如果由買主交納賣方的“企業所得稅”則有違稅法的規定。這給有關當事人留下了以后扯皮的空間。三、目前一般拍賣底價,大致由公認客觀的物業總值所決定,成交以后,在人民法院監督下,在成交款中,依法交納稅費,剩余部分即為凈值劃付銀行償還本息。深圳市房產拍賣行拍賣該房產的起價方法,有違常規。
我行本著維護銀行和借款人、抵押人正當權益的精神,要求拍賣行立即糾正擬定的皇龍大酒店物業的拍賣底價。我行建議以其評估總值3800萬元作為拍賣底價(成交后,由成交款中扣除相關稅費)。懇請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謹此函達。
市民銀行湖貝支行(印)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深圳房產拍賣行
也就是上面文件的落款日,湖貝支行的夏天和市民銀行防損部的徐海濤懷揣幾份文件和280萬元的支票,第一站到了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找到執行法官李瑟文,將上述文件正式遞交法院備案。第二站到了深圳房產拍賣行,將文件抄送該拍買行,并將280萬元支票作為拍賣定金,辦妥了本行競買的手續,準bèi
競買。這樣就堵住了賤賣該房產的后路,也就是說,當市民銀行判斷拍出的價格低于本行的預期時,完全可以自己把房產買回來。
第二天下午,由總行沈麗霞領銜,陳山石、徐海濤和湖貝支行的陳作業、夏天、任爾為等人到場。
拍賣開始后,以3800萬元起拍,某國有銀行深圳分行只有華山一條路,一定要買下這個物業才不致于暴露當初花1000多萬元買空樓的問題,便很快舉起了牌子。但是,在場的市民銀行方面的最高代表沈麗霞卻不知dà
是因為起拍價達到了總行商量的底線,還是有意要成全那家國有銀行則不得而知,她并沒有叫價響應。因此,這物業就由該國有銀行投得。
從算總帳來看,該國有銀行深圳分行前后一真一假購買該房的費用加起來是4800萬元,并沒有吃多大的虧。更妙的是:通過這樣一折騰,當初花了1000萬元買了個假房產證的丑事就算遮過去了。而黃忠惠對它有點詐piàn
1000余萬元嫌疑的行為,也沒有必要再畫蛇添足的往上報詐piàn
案了,免得來個此地無銀三百兩,讓人們驚嘆不已。說不定幾年后,這樓一倒手,還真能增加銀行數千萬元的投資收益呢!
“笑到最后的,就是笑得最好的。”幾天后,某國有銀行深圳分行行長看到拍買成交確認書,釋懷道。
看官!難怪某國有銀行深圳分行行長看到拍買成交確認書,開心釋懷。這棟1994年被評估為7800萬元(每平米5324元)的抵押房產,轉眼間被壓低為3800萬元拍賣(每平米2594元),而市民銀行在繳交了稅費后的實得價則更低至為1300萬元(每平米887元),你想,他為什么不應開懷大笑呢?
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一看當時夏天“以物抵債”的設想能能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的問題,當你在看到小的所寫的這個故事的時候,離事件的發生已有十年時間了。就在離拍賣該房產不到十年的時間里,深圳的房地產,尤其是龍華片區的房地產價格已經飆漲至每平方建筑面積三、四萬元之巨,若將處于龍華中心位置低容積率的皇龍大酒店的14650平米的房產,就以三萬元的單價計算,假如市民銀行當年將之以物抵債收為己有,幾年后再變現,就將收到43950萬元,這與當年僅收到的1300萬元相差近34倍。可想而知,若是當時將之抵債,那怕就是年年利滾利,何愁貸款本息不清,銀行不能為繼?奈何當年市民銀行被一批官迷把持,利欲熏心,只考lǜ
短期對自己有利可圖的所謂“政績工程”,以致該行積重難返!@是后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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