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燭照回來了,手中拿著一件衣物。
“公子,方才我照您的吩咐詢問了姜小姐,她們主仆二人也表示子時以前,并未聽到隔間有異動。。只是......”燭照回想了片刻說:“我似乎在未到子夜,大概亥時過三刻,聽到了細微的聲響,也像是瓷片碎裂,確實極其輕微。”在風不器的示意下燭照并未多加禮數。
聽完燭照的話,風不器走到女尸旁邊,蹲下細細看了一會,女尸面部的傷口細碎凌亂,均不是一次深入,而是無數次刮劃,血水夾雜著肉沫流淌.......
環視著腳底的瓷片,撥出了塊較小的,置于燈前細細觀察了一會,心下了然。
起身接過燭照遞來的衣衫,大致看了遍,之后將其示以眾人面前:
“方才在瓷器碎地之前,我剛好坐于窗前,夜色昏暗,隱約中見到隔一間的窗口有東西飄落,尋來便是這件外衫!
這是件女子外衫,水紅色,腰腹位置皆是血液噴濺痕跡,與尸身衣裙上血液凝固情況基本一致,衣擺處有水漬混合著血漬。
“這件衣服便可以說明,此事并非鬼魅所為,而是歹人行兇!
眾人皆是不解。
“行兇的是穿這衣服的女子?”走卒問。
風不器搖搖頭接著說:“這衣服,應是死者的,熏了跟她身上一樣的香,尺寸也均是一致的。兇手行兇時為了防止自己的衣物被割破頸動脈時的血液噴濺,才會套了死者所攜帶的衣物,并且在行兇完沾濕了衣擺,用以擦拭手掌的血污,若是鬼怪,又何必多此一舉?”
“那是女子行兇?”文弱書生問道。
“是名男子。正常女子身量穿上衣物,劃割動脈時血跡噴濺應是在胸腹位置,行兇者身量較高大,穿上死者衣物的時候原本腰腹位置大約到兇手的胸腹部。如此一來,行兇者應是一名男子!
“這里不過是二樓,兇手大可以破窗而逃,可是他卻選擇了清理血跡,制造疑點。定是有他不能逃去的理由。那就是入住時登記的名帖!一旦失蹤,便會遭到懷疑!所以兇手,就在我們中間!”
聽到這里,眾人面面相覷,神情各異。
“人做的?能用什么把人臉皮子都剜下來?”掌柜不安得問。
“地上的瓷片”
“可是....距離這花瓶碎地不過一刻,我與吳小二就破門而入了,區區瓷片?那至少一個時辰的功夫才能剜成這副田地吧!
“掌柜可確認房內只這瓷器?”
“這是自然,小本經營,做不得華麗,只得這一只瓷瓶與屏風做飾!
“酒器茶具呢?”
“這東西皆是一壺兩盞!
“桌上一盞,還有一盞。。。。。”說著拿起了手中小瓷塊!盃T照乃習武之人,聽力優于常人,方才聽到了極其細微的碎響,應是兇手用類似布匹之類的柔軟物包裹下敲擊,這樣既能保證碎片完整,不至于粉化,又能最大程度降低響動,所以為什么亥時三刻只有燭照聽到了細微聲響。而從亥時三刻到子時,半個時辰又一刻時間,完成這碎片割喉剜臉,也就不是難事!
“半個時辰還不該給人疼死,這女子怎的還不做掙扎?連喊叫都沒有?”布衣販夫捂著臉問道,想象著拿瓷片剜臉就揪痛!
“我想這只碎掉的酒杯里,還殘留了蒙汗藥!
“這毒藥也喝,這女子缺心眼兒嗎?”走卒追問。
“所以這個兇手跟死者是認識的,并且是一位死者非常信任之人。”
掌柜卻是很確定的說:“可是這些住客皆是外鄉人,許是認也不認識何夫人,怎么還有熟識?何夫人來時也是一人,于前堂少食后便上了客房,還吩咐小二將其吃剩的花間醉送上客房,之后也未曾出去!
“不是,何夫人在得知一號間不得住時,便來央我換房,以她的說辭是慣常要住最好的,想必她之前沒有來過這里,并不知道天字房均是一樣裝治。既然沒來過,為何非要一號房?定是事先有人告知,或者說,約定!
可是她沒有想到被我拒絕,而后她拔高音量說出自己住在了天字三號房,也許,當時正是想告知那名兇手。這么做是因為自己與那兇手的關系,不可示人!”
“這么說當時那位兇手還是一同在客堂之人?可是他又為何要非要殺了何夫人?”文弱書生問到
“即是不可告人的關系,那便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勾當。也就有了千萬種理由在污濁昭彰前將他抹去!”
微弱的燈火落在風不器眸中的幽暗,攝人的冰寒。
“可是最奇怪的一點是,他殺了人怎么跑的?花瓶誰摔的?既然在亥時死者已經昏迷割喉,即便沒死也撐不到子時摔瓶子吧?那難道是兇手嗎?他離開時不小心摔了花瓶??那么人怎么離開的?”
“兇手自己摔的,并且是有意而為之!”
燭照更加疑惑了:“這么做為什么?之前還那么小心翼翼得隱藏動靜,卻要在子時鬧出來?要不是那么大動靜誰會半夜發現這人死了,那么等明日一早離開這客棧,不是天高任鳥飛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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