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在海水中不斷向下,速度越來越快,很快的身體就完全的不受控制,順著水流飛快的向下,當然那是對于普通人,李重有太多辦法停止自己的身體,不過他并沒有這么做,符合流程能夠更快的達到目的,這一點在任何規矩嚴格的地方都是正確的。
幾天之后,李重從入定中醒來,他知道目的地就要到了,很快他的身體撞上一堵墻,一堵看不見摸不著但是油膩執拗的墻壁,李重的身體進入墻里面,但是速度越來越慢,按照當下的速度很快就會停留在墻壁里,無法前進也無法后退,最終成為一個墻壁中的壁虎,也許幾萬年之后能夠成為一顆亮晶晶的琥珀。
當然,李重不是傻瓜,他不會坐以待斃,于是他使用力量讓自己的速度不斷增加,在一個月之后,終于突破那道墻,身體一震之后,李重從空中墜落,掉入一片安靜的河水之中。
河水很平靜,河面很寬,四周也很安靜,漆黑的夜晚中,四周很安靜,蟲子的叫聲不算響亮,但也不是完全的靜默,李重走上河岸,觀察四周發現確實沒有任何大型生物體存在,于是蒸發掉衣服上的水份,向著不遠處的一處山坡前進。
一分鐘后,站在山頂的李重發現距離這里不遠的地方有一個朦朧的小鎮,小鎮上散發出的燈光很灰暗,就像是為了節約電費,或者其他不能說的原因導致的節能工程后的馬路上的朦朧感,這種感覺會讓人覺得路燈很多,但是一點也不亮,并且真實的感受是,手上的腕表根本看不清楚時間,如果有一個穿黑衣服的路人,你都不會看到他的存在,走路只能憑感覺的中世紀的感受。
這個小鎮給李重的感覺就是如此,有燈光,但是并不明亮,朦朧中燈光散發著黑暗,就像人心一樣,不能直視,看多了有種反胃的感覺。
李重來到小鎮的外面觀察著,一時無法進入小鎮,因為路上不多的行人穿著打扮與上一個世界完全不同,這對于一個對服裝設計潮流流派沒有太深研究的偵探來說,只能歸類為中世紀類似的服裝,特別是一隊七人的隊伍看起來像是巡邏隊的樣子,在路面上慢慢走過,更加讓李重認識到,這個世界可能是一個中世紀的文明,不過李重現在會的東西很多,比如心理暗示的異能,這還是從教主身上學到的東西,于是路上的人們無視眼前這個穿著與大家完全不通的異類,李重維持著異能,慢慢的走過這條街,最終來到這里最高的一處建筑,一家有七層樓高的建筑的最頂端,站在樓上俯瞰這個小鎮,這個小鎮大概有幾千人的居民,一條主要街道有幾十家商鋪,其他街道上也有不少商鋪,但是在這個時間已經停業,而只有眼前的街道上還保持燈火通明,那么首先在這里停留下來是眼下要做的事情,如何站位腳跟,獲取身份是當務之急,李重站在樓頂陷入沉思。
人就是如此,當你揣著幾千塊的零花錢,看到為幾毛錢煩惱的小學生你就會發現,根本無法理解他們的煩惱,一瞬間感覺他們就像外星人一樣,難以理解,其實是你脫離那個環境,畢竟你也小過,而當下的李重就有點不知如何入手。
庫拉度在酒吧里擁抱著**的酒吧女郎,胡亂的吹著牛:“美人你知道嗎?我可是一個貴族,哦?你不信?我告訴你,我這一次就是來繼承我叔叔的爵位的,到時候我就是男爵大人了!怎么樣?有沒有興趣成為男爵夫人?什么?你不相信?你看跟著我那個全副盔甲的騎士了嗎?那可是騎士啊。我這樣的人,如果是一個貧民怎么可能有騎士保護我?對吧,我沒有騙你,怎么樣,想不想成為男爵夫人?哈哈,一會去我房間好了,對,你等著我,我一會就上來。”庫拉度拍著女郎的屁股,挑著眉毛送上飛眼,目送女郎先一步去他的房間。
轉頭對旁邊全副盔甲的騎士說到:“那個,福格騎士,明天早上就能到我叔叔的城堡吧?能不能讓他們到鎮上來宣布我的繼承權?不是非得去城堡吧?你說我叔叔有個兒子,為什么要將爵位留給我?這不正常啊,是不是我叔叔受到什么詛咒,需要我先繼承一下子,然后詛咒我抗了,他那個傻兒子好繼承爵位,這樣就沒有人會因為詛咒而失去踢踏舞者生命,畢竟,我這個外人可以不算是人,是不是?”
庫拉度斜著眼睛看著身邊的騎士,騎士臉抽動了一下說到:“庫拉度,你現在最好不要胡說,主教看到你這個樣子,很可能取消你的繼承權。”說完便不再說話。
庫拉度狠狠的喝了一口酒,心情氣憤,但是又不敢說什么,畢竟作為一個平民是無法和一個貴族騎士相提并論的,于是他越想越氣,又不能發作,于是喝干杯中酒,走向酒店后巷方便,然后去找自己的男爵夫人。
本來這個庫拉度和李重不會發生任何關聯,不過倒霉的庫拉度在喝完酒想回到他的房間之前,在后巷尿尿的時候被人在身后打暈,然后拖到酒店后面的小巷里,被一柄長劍直接刺入脖頸處直透后腦,庫拉度身體顫抖一陣,失去了呼吸,去見他已經死去的叔叔。
而李重站在樓頂看到了這一幕的全部經過,這時候一個醉漢在酒館后面經過,意外的看到兇手的臉,驚慌的目擊者轉身逃跑,冷酷的殺手窮追不舍,而李重則從酒館的頂端跳落到小巷里,從尸體的身上掏出所有的零碎,回到酒館樓頂的李重仔細看著男人尸體上的零碎,一些金幣和銀幣以及銅幣,所有的錢幣都是同樣的圖案,一面是一朵黃色菊花,一面是數字。
一個沒有照片的身份證明,一個記錄哪家姑娘必須搞到手,那些人有仇一定要報的小冊子,以及一把鐵匕首和幾顆下酒的豆子。
這里最讓李重在意的是,這里的有色人種,使用的全是華夏的語言,說的也是有些奇怪口音的華夏話,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而更奇怪的事情是,那些錢幣上的菊花,讓李重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李重當天沒有露宿在酒店樓頂,那里又沒有柔軟的床,只有滿是灰塵的棚頂,沒有透過窗戶微微的夜風,有的是樓頂不停歇的大風,更沒有這里有特色的餐食,李重真的感覺想試一試這里的美食是如何的味道。
所以他繼續使用心理暗示異能,在一家還開著的店鋪買下全身披風和一整套衣服,然后再到酒店中開一個房間,并在房間里換上當地的衣服,用買來的皮包裝好之前的衣服,之后在酒店的餐廳點下三人份的餐食,這里的酒店是二十四小時營業樓上的賓館也是,而南來北往的商人都喜歡在這個鎮子最高的建筑物里居住,據說這里的安保非常好,不會有小偷小摸的人敢來這里偷竊,當然外面小巷里的尸體什么時候被發現,那只是時間問題。
畢竟酒店里的常客,有需要都是去洗手間的,沒人會去沒有安保的后巷,畢竟夜色之下,只有危險,從沒有艷遇,而艷遇只要花錢,隨時可以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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