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越想越生氣,沖到屋里就去扯林大壯的被子:“你怎么還不起來,哪家的漢子像你這樣睡這么久,我這是造了什么孽嫁給你?”
秦氏一生氣就這么說,林大壯覺得自己的耳朵都快被磨出繭子來了,他不耐煩道:“那這大冷天的,我起來干什么,你這婆娘就是胡亂找事!”
秦氏不甘示弱:“你看人家老二和老三,個個都知道疼媳婦,你呢?從嫁給你開始,你給我買過什么?”
林大壯使勁拽了一把被子,將秦氏拽得一趔趄:“別說那些廢話,我還要睡覺。”
秦氏不依不饒地撲上去:“你下回也得跟著他們一起出去,反正你也要買簪子,買衣服給我,要不然這件事情不算完!”
杜大壯翻了個身,懶得出聲理她。
他又不笨,現在還沒分家呢,在外面忙得再厲害,那錢還不都是公中的,不過只是能拿一點錢給媳婦買東西罷了,要那些虛的干什么?簪子是能吃?衣服夠穿不就行了?
都是這婆娘事多。
過了祭灶,收拾收拾年貨,沒幾天就到了年夜。
今年咸雞咸鴨咸肉腌得比往年多,而且林大樹和林大能還帶了新鮮肉回來,年夜飯非常豐盛,孩子們高興得不得了,因為今年進項不少,老太太便做主去扯了一些布,給家里的四個大孩子都做了身新衣裳。
院子里貼上了紅彤彤的春聯和福字,照樣是林初墨寫字,他早就挑了個陽光明媚的午后,將門對紙鋪開,揮舞著毛筆寫了春聯,杜氏抱著宛桃在門口曬太陽,宛桃好奇地盯著林初墨,他雖然瘦弱,但是寫出來的字很有力道,在陽光下,泛著點點墨香的字閃閃發光。
這或許是讀書人身上另一種魅力,宛桃覺得,認真寫字的小叔叔真是帥呆了。
村里面讀書人并不多,跟林家交好的人都喜歡拿著春聯來讓林初墨寫,想沾一點文曲星的福氣,雖然他們中的大部分并不認識字,那也不妨礙他們覺得林初墨寫出來的就是好看。
當然,大部分人家即便交好,也很有眼力見,會帶些雞蛋和臘肉,糖果啥的當做酬勞。
老太太頗覺得臉上有光,整天高興得合不攏嘴。
里正趙方正也拿著紅對聯過來了,手里還提著一只雞。
趙方正是老太太表哥,平日里對老太太一家子也不錯,人還沒到,聲音便先傳了進來:“我家小侄子在做啥呢?”
林初墨剛將一副對聯提好,見到趙方正,便放下筆,笑著打招呼:“表舅。”
趙家上上下下那么多輩就沒出過讀書人,趙方正小時候還上過幾年私塾,雖然他并不喜歡讀書,但也不妨礙他因為這幾年,比村里大部分人多了那么些學識,這也是他能當上里正的重要原因。
所以趙方正更尊敬讀書人。
老太太在屋里聽到有人來了,便迎了出來,見是趙方正,她立刻眉開眼笑:“大哥來了啊?可是讓初墨寫對聯的?哪里用大哥親自跑一趟,我就琢磨著寫好讓家里孩子送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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