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云兮回到家之后,果然又等了好久,媽媽才回來。晚飯是她們慣常的聊天時間。
葉云兮其實心情仍然因之前的事情有些許沉重,加之習慣性的緊張,怕又提起什么自己的事情被媽媽教育,便故意岔題問起下午的事情。
媽媽原本表情微微疲憊,卻瞬間提起了精神,語氣略夸張的表揚道:“啊,對了,下午真的是太感謝你了!我之前準備了一些材料要給下午那位家長看的,卻忘記帶了,你看我這記性……”她自責的拍了拍自己的腦袋。
“我下午還一直有事走不開,幸好你在家,給我送來了,要不然教育效果就要差多了……”
葉云兮心情有些復雜。
被表揚的竊喜和下午不得不跑一趟的無奈,幫上忙的欣慰和那個學生垂下的頭……
她夾了一筷子菜,狀若無事的閑聊問道:“那個學生怎么了?”
媽媽嘆了口氣:“青春期叛逆了唄,初中的孩子正是剛開始叛逆的時候,要是趕在初一初二還好點,學習壓力不那么大,可現在是初三啊……家長大多也不知道該怎么教育這時期的小孩,就手足無措的跟我說,原來明明很聽話的小孩,怎么忽然就不聽話、鬧脾氣了呢……”
葉云兮覺得“聽話”這個詞略有點刺耳。
媽媽卻火上澆油似的“夸”了她一句:“還是我女兒省心,中學一點都沒叛逆的就過來了,也就大學叛逆了一下,就你和你那個小男朋友談戀愛那會兒,就是不肯聽我話分手,你現在回頭看看那時候,再看看凌瀾,是不是發現還是應該聽我的?我就說嘛,那個小男生……”
葉云兮埋頭吃飯,不想理她。
內心的吐槽早就爆炸了:“我和靳修文有沒有聽你的話分手,和現在凌瀾好不好,根本是兩回事好嗎?!你哪兒來的自信我大一談第一次戀愛就要步入婚姻啊!而且重點是在于你的強勢干涉給我留下的心理陰影啊!”
她胡亂“嗯嗯”兩聲,刻意把話題又拉了回去:“所以那個小孩和家長鬧脾氣了?”
媽媽:“是啊,其實就算他家長不找我,我也要找她了,那小孩最近成績下滑的厲害,我開始懷疑是談戀愛,但找其他學生打聽了一下又沒有,正好他家長跟我哭訴小孩在家發脾氣,不學習,還威脅家長說要離家出走,我就找了個由頭,把小孩和家長一起喊來了……”
葉云兮微微挑眉:“離家出走啊?”那還挺勇氣可嘉的,我可是今年才有勇氣做這么一次,還只是“出走”去了宿舍……
媽媽:“就是小孩子異想天開,真要離家出走了,怎么養活自己?怕是飯都吃不上,覺都沒處睡,沒兩天就回來了。但是我們老師不敢賭啊,萬一出點兒事呢?可不都是老師和學校的責任!”
這種事葉云兮還是聽說過不少,認同的點了點頭。
典型甩鍋心態,小孩沒教好,大部分責任在于撫養者,尤其是在幼年童年階段。這都中學了,出什么事還怪老師和學校,當老師是佛光普照,分分鐘把從小教歪掉的地方都給正過來?
神佛還要挑有緣人呢。
“要是擱殺氣重的玄幻小說里,大概會覺得渡一個人改正,可能不如渡他重生重塑人格來得方便。”葉云兮腦回路跳躍了一下,內心嘲諷道。
媽媽:“初中的小男生個頭竄得正快,初一來的時候還是小蘿卜頭,初三就比媽媽高了,打也打不過,罵也不聽,爸爸可能還能揮兩下巴掌,媽媽根本拿小孩沒辦法。”
葉云兮不由得想起了離開的時候看見那個家長站在教學樓下面開著視頻通話、抹著眼淚的樣子。
媽媽:“所以我今天好好和小孩強調了一下初三的重要性,又反復教育他媽媽很辛苦,都是為了他好,不允許頂撞家長,孝順是很重要的品質,一個人如果連父母都不孝順,那他簡直不配為人……”
葉云兮垂下眼簾,遮著眼中神色,埋頭吃飯。
單是聽那句“不允許”,便聽出一股鏗鏘有力的執著來。
倒確實是和媽媽一貫洗腦自己的論調一脈相承。
熟悉的情感脅迫、以恐懼作為驅動力、以羞恥心和罪惡感壓低對方能級的套路。
但也是頗為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
打殘了對方的心神,才方便控制,這個邏輯很合理。
小說里逼供、收服好像大多是這么操作的。
“馴化”。
葉云兮的思路忽然延伸開去。
古人之所以要馴化野獸為家養動物,本也是為了獲得更安全可靠的生存環境。
養狗用于打獵,養豬用于飽腹……諸如此類。
可見因“不安全感”而試圖控制、馴化周圍的生靈,大約、可能、也許是刻進遺傳基因里的操作?
這么一說,仿佛倒也變得理直氣壯了起來……
只是……咳,姑且不討論動物保護主義,單說控制他人,卻又仿佛和文明的進化方向相悖?
從奴隸制到封建制再到現代,難道不是越來越尊重每一個人的權利和尊嚴?
不過這么說來,又仿佛是在秉持“人性本惡”,所以才需要在文明進化中拋棄某些劣根性……
但葉云兮還是個堅定的“人性本善”論者。
又或者說……這個“善”,未必是普世道德意義上的善,大約應該是“上善若水”的善吧。
就如同《道德經》的“道”和“德”,也完全不是普世道德的“道德”。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注1)
簡單來說,德是道的降級仿品,仁、義、禮再依次而降。
以現代人的平均能級而言,談真正意義上的道德基本是做夢,仁義……踮起腳也多半夠不著,普世而言,也只能普及到“禮”了。
當然,還有大把連“禮”都夠不著的,否則也就無需推廣教化。
葉媽媽便是一個執著于“禮”的推廣的執行者,當然,這也是她的職業屬性。
所以葉云兮得到“攘臂而扔之”的待遇,似乎也挺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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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道德經》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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