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的天命之子, 是音樂制作人起家的娛樂教父左啟。他在經濟泡沫繁榮的年代里, 一手創立起風風雨雨中成長起來的娛樂帝國,培養出不少大紅大紫的歌手或者偶像, 可以說是非常QD路線的天命之子了。
比較獨特的是, 比起商人, 他的性格更偏向藝術家。左啟最初作為音樂制作人出名, 就是因為他天才一樣的靈光一閃, 總是能夠命中大眾的市場需求。
說起來藝術家的愛人,人們總是會想起幕后默默奉獻的角色。衣食住行,無一不包, 統統體貼關心,細致入微。仿佛凡人要愛上天才, 總是得付出一切, 放棄自己的理想和人生,至少得堅持個二三十年, 才能得到一句“賢內助”、“互相扶持”的夸獎。
沉夜最厭惡這樣子姿態卑微的愛情, 讓她不由自主會想起她最初的母親,為了愛情而放棄事業、嫁入豪門最終凄苦晚年的女人。
再加上在上個世界,她成功地對自己進行了洗腦:人的自我滿足不就是事業、金錢、社會認同嘛。她所渴求的權力**,也可以在愛情的關系上得到滿足。被迫遠離“庸俗骯臟”的權錢世界, 沉夜不得不給自己找點別的娛樂愛好,來作為自己除了長生之外的人生追求。
所以她決定給自己搞一個全新的人設來攻略藝術家。
天才總是有背離常識的地方,所以他們理所當然地要求平庸的凡人來包容自己。而沉夜就要比天才藝術家更要背離常識。——她不僅僅是天才,而是驚人的天才, 而且還要常人難以理解,并且自得其樂。她一向有這樣的能力和自信,能夠讓所謂的天命之子來追逐她:你看別人都是平庸的,而在她看來你也不過是平庸的。
比起追在他人屁股后默默付出這種蠢貨的攻略方式,她喜歡被別人關注、接受別人的付出。對脾氣古怪的人就比他更古怪,對天才的人就比他更天才。人類都是逐光性的,并且是慕強的,沒有道理灰色的幕后的身影會比金字塔頂端璀璨奪目的人更討人喜歡。
梅菲斯特對此的評價是:【做不了企業管理就改做漁場管理,總而言之是管理層,很睿智的選擇哦沉夜小姐。世界意志估計是不會注意到這種高明的選擇的!】
沉夜只覺得梅菲斯特越來越會講究修辭手法了。
所以她把梅菲斯特在這個世界的寄宿體,一頂圓錐狀的明黃色編織精靈帽rua成一團塞進了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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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梅菲斯特解釋,他原本的進化路線是生物型的,后來發現這個方向前進下去頂多也就是能擬態許多動物,或者具有人類形態而已,而這對于他和沉夜的友好合作關系是毫無益處的。所以他及時更改航向,現在的方向是前往未知的領域,總而言之先從非自然造物開始。這個方向是很有前途的,梅菲斯特認為發展下去,他最終成為幻想里頭那種隨身空間的器靈之類的存在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
“哦。所以你現在就變成了一頂帽子?”沉夜友善地提問。
當然,成為帽子精也不是他的本意。梅菲斯特解釋。這是由于他同時要付出跨越世界、靈魂轉生、進化航向更改的三方面的能量,才導致一時不慎,只能倉促投入帽子里頭。
沉夜用纖細的食指從帽子的小尖尖殘酷地一按到底,賜予了可愛的精靈帽一個降維打擊,并微笑著說:“我以為你是哈利波特腦殘粉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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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華正處于人生的第二個低潮期。
他是一個金牌明星經紀人,附帶括號前括號完畢。
他第一次帶出來的巨星是三個穿短裙唱歌的少女偶像組合,名字叫小貓聚會,因為大膽的造型一下子飛躍走紅,紅了之后就踹了他和老東家去了業界大佬的公司。那是他人生的第一個低潮期,雖然沮喪,但是因為當時才三十出頭,所以自覺還有不少人生潛力,周圍的人也都鼓勵他不要沮喪。
所以他為自己找到了第二任精挑細選的客戶,是一個一臉正氣的青年男演員。男演員的眉目端正英俊,一看就是警匪片里的正義之星。乘著新興的電影廠的拍片造星熱潮,男演員主演了一系列警匪片,一躍而紅變成整個潮城乃至臺島、大陸的夢中情人,粉絲信件全是求愛信。因為男演員長相正直,所以于天華一度對他很是放心,掏心掏肺稱兄道弟,后來才發現男演員同某著名電影廠老板的千金已經訂婚,帶著自己的一幫演員小弟集體跳槽,成了制片公司的繼承人候選。
這一次被客戶踹的時候于天華已經四十一了。所謂的中年危機愈發深刻,老婆帶著女兒跟他離婚了,于天華消消沉沉、渾渾噩噩,聽著別人評價他“就是沒有那個命數”,整天游走街頭,不知道怎么辦才好。
那一年由于英國的搖滾樂隊屎殼郎(于天華發自內心地覺得這是什么狗屁名字)的國際走紅,潮城流行起了學生崽子們自己組建的亂七八糟的搖滾樂隊。
于天華雖然聽不慣吵得人耳朵疼的搖滾樂,但是敏銳的覺得樂隊這個形式大有可為!
他首先看了一圈同行們簽下來的搖滾樂隊,得出了自己的結論:樂隊那么多,有的雖然總被夸音樂性不錯,但是外行人誰管這個?唱片賣不好,肯定是因為唱歌的人長得不好!
所以于天華又振奮起來了,作為一個對顏值很有要求的偶像組合和偶像派演員的前經紀人,他充滿激情地從各個角落扒拉出來一堆他認為的人才,組建出來了一個樂隊。
他是完全按照自己對樂隊的人員組成來選的:
架子鼓手,一個原本在交響樂團負責定音鼓演奏的青年,安英雄,22歲。比起玩音樂的看上去更像碼頭卸貨的或者工地搬磚的,皮膚黝黑,肌肉結實,坐在那里就是一個充滿威脅的大塊頭。于天華有點懷疑他是因為塞不進西裝禮服里所以被樂團開除的,不過看在他長得很英俊的份上,于天華還是決定邀請這個大塊頭。
鍵盤手宗立群,19歲,原本學古典鋼琴,因為很煩躁古典音樂必須按照譜面一絲不錯地操縱手指,所以學習過程中突然覺醒了爵士之魂,目標從當代貝多芬變成了氣活貝多芬,被恩師逐出門墻(“毫無規范!亂七八糟!自以為是!孺子不可教也!”),正在飯店彈琴謀生。
當于天華跟他說要做一支紅到天上有地下無的樂隊,但是方向是搖滾時,宗立群聽出來他對音樂一無所知,所以趁機勸說他再邀請一個薩克斯手進樂隊。表面上的理由是因為薩克斯在樂隊里的很少見,可以吸引粉絲;實際上就是想瞞著于天華,光明正大玩爵士。
因此被邀請過來的薩克斯手叫巫凡,24歲,之前一直在混爵士酒吧,一晚上能氣走六個彈鋼琴的,大家都說這家伙太獨,沒人能跟他配合。不過因為巫凡是在長得很好看,有一點憂郁的美男子的感覺,還是黑色的半長卷發,使得于天華立刻敲定下來就是他。
搞搖滾不可以缺少吉他!于天華在搖滾樂酒吧里蹲守了一個多月,逮住了一個目標就沖上去天花亂墜口若懸河一通宣傳,那個被選中的背著樂器、少言寡語的冷漠酷哥古文博就點頭同意了。理由是他原本在的樂隊主唱很不滿意他會分走女粉絲的注意力,而他本人又覺得只要能做音樂在哪里試試都無所謂。
然后他順便糾正了于天華的錯誤:“我是貝斯手,不是吉他手。不過反正搖滾樂隊是需要貝斯的,你找我也沒差。吉他你找主唱的時候順便問問會不會吉他就可以了,反正大部分都是會的咯。”
這個東拼西湊來的樂隊的四個成員就在十月上旬的某一天被要求在公司的錄音室里攜帶個人樂器集合了。四個風格完全不合的男人彼此凝視,面面相覷,然后沉默著移開視線,等著之前對著他們分別吹了一通牛的經紀人到場。
經紀人于天華一臉興奮地進來了,“啊呀,大家都到了!我今天把咱們樂隊的靈魂人物帶來了。一個主唱就是一個樂隊的中心么,唱片賣不賣得出去,主唱很重要!大家不要驚訝,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的明日之星——小夏,進來吧!”
四個人對于“主場就是樂隊的中心”這個說法都多多少少有點不感冒,但是還是被于天華老道的渲染氛圍、描繪前景的一堆絮絮叨叨調動了內心的情緒,好奇地齊齊看向錄音室的門口。
破舊的鐵門推開。
走進來的是一個小姑娘。面相很嫩,大概還是個學生仔,不過十七八的感覺。短頭發,染成了清亮的淺粉色,卻頂著一只明黃的尖頂帽子,黑色長裙配著黑色皮夾克,背后背著一把吉他,手上還拖著一只小小的行李箱,上面貼著亂七八糟的貼圖。
“我叫夏沉夜,大家好。”
漂亮是真的漂亮,黑亮亮的眼睛像小鹿一樣明亮,白嫩的皮膚,嬌小的個子使她整個人都像小精靈一樣甜美俏皮,漂亮到能讓人忽視她亂七八糟的造型。但是看上去不靠譜也是真的——就這樣一個主唱,要跟大家一起做搖滾?別開玩笑了!
但是還不等人來得及表達反對意見,這個小姑娘就立刻嘿咻一下把行李箱撂在桌子上,從空蕩蕩的箱子里拿出來一堆皺巴巴的樂譜。——鬼知道明顯是新寫的東西怎么能被□□得這么皺。
她把樂譜按照人數份分給大家,然后像活潑快樂的什么小動物一樣轉了一圈跑回自己的位置,抱起來吉他說,“那咱們就開始排練吧!”
鍵盤手宗立群首先暴躁了:“怎么回事,你以為你是誰啊?一上來就指揮別人,再瞅瞅你這譜寫的,你懂架子鼓和薩克斯是什么譜嗎?隨便糊弄一個東西過來就可以的嗎?”
小主唱的表情明顯驚訝又茫然,瞪著水汪汪的大眼睛:“嗯?架子鼓和薩克斯的譜還是不一樣的嗎?”
薩克斯手巫凡輕飄飄地說:“我看得懂,沒有問題。還是說你沒有練習時間就沒法彈好嗎?我看這曲子寫得還是很有可以的。”
他在心里補充了一句,雖然也不是搖滾。于天華又被騙了。
宗立群更氣了:“誰說的!——于天華你這辦的是怎么回事?”
于天華看著一群俊男和一個靚女正在做夢大紅大紫,忽然被提到名字,立刻笑瞇瞇地說:“別吵架別吵架,這譜子小巫也說了寫得不錯嘛,那不就可以嗎?再不成咱們就去找那些寫歌的,讓他們寫,咱們只負責唱出來,演奏出來,不就可以了嗎?”
“小巫”巫凡用陰郁的眼神盯著他:“叫我巫凡就行——”
宗立群生氣地插話:“我才不要當那種量產的口水歌的背景音樂!”
架子鼓手安英雄老實地舉手示意:“我還不是很熟架子鼓,的確沒辦法現在就演奏。”
小主唱嘟著嘴巴抱著吉他坐在椅子上不知道生哪門子氣,于天華被你一言我一語的攻擊搞得沒辦法,眼看即將紅遍亞洲的樂隊面臨解散危機,最年長(26歲)的貝斯手古文博放下樂譜,冷靜地說道:
“我認識左啟。我們可以去找他編曲。”
“那個音樂制作人左啟?你認識他?”宗立群立刻詢問。
巫凡也說:“如果左啟愿意制作這首歌,那肯定是會大賣的。”
安英雄小心翼翼地戳了戳抱著吉他生氣的小主唱,用口型無聲地問她:“你知道左啟嗎?”
小姑娘懨懨地回答他:“沒聽說過。”
于天華啪啪拍掌示意大家都安靜,興奮地說:“那太好了,文博跟我一起去找左啟左先生!大家今天就互相認識一下就行!——小夏,你不要沮喪,大哥們都很好相處的!”
夏沉夜抬起眼睛盯著他:“說好的讓我唱歌呢?”
于天華爽快地說:“那肯定是沒問題的!這些人都是給你伴奏讓你唱歌的,我就是再不濟,拼了所有關系,求爺爺告奶奶,也得讓你們出唱片,咱們肯定能賣得好的——”
宗立群發出一聲響亮的嗤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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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帶里放著有點失真的歌聲。
女孩子的聲音,像冰鎮的沙瓤西瓜切塊,bong地丟進薄荷汽水里。高音的余韻震顫著的哭腔,字與字的黏連使她的語言變成糖漿,夾雜著困惑的些許種籽的苦澀,逐漸飄揚或者墜落的音符,仿佛隨時都準備放棄卻又持續下來的充滿緊張的腔調。她的歌像空中滑翔。但是確切地具有感染力。伴奏只有一把木吉他,唱歌的明明是偏甜帶沙的聲音,卻總是傳達出悲傷的感情。
“你說這首歌是她昨天只用二十分寫出來的?”左啟閉著眼睛,安靜地聽完四分鐘的歌。全曲結束,他用力眨了眨眼,按了按眉心,微微沉吟之后詢問,“你們的主唱,十七歲?”
于文華盡管見過了不少大場面,但是面對左啟這樣業界鼎鼎大名的人物,還是忍不住有點緊張。他咽了口唾沫,把昨天夏沉夜寫歌用的皺巴巴的草稿放在桌子上推了過去,“是,是十八歲——沒錯啊,左先生,這就是她昨天跟我們樂隊的成員見面之后寫的。一有靈感之后,我們這邊還在吵樂隊名字,她自己趴桌上二十分鐘不到就寫出來了——您聽聽,她唱得也特別好,而且還長得很漂亮的……”
左啟看了看草稿,忍不住笑了一下,“怎么把紙搞成這樣。”
于文華討好地說:“這都是那什么,天才的習慣嘛——我們的小天才,我看她寫寫畫畫的時候就愛一邊寫一邊揉這個紙。”
左啟抬起頭來,神情是顯而易見的欣賞,看向于文華:“你是說,你這個所謂的樂隊都還沒成型?……你還挺會挑人的。”
于文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諷刺了,但是一時也顧不上想那么多,匆忙地問:“那左先生,您愿不愿意給我們做歌啊?”
左啟說:“你聽不出來嗎?你撞上的這個小姑娘可是很了不得的。就算沒有我,沒有你,沒有這個樂隊,她的歌都會很值錢的。不過這個年頭,光歌寫得好不一定能是個好事。”
男人終于露出了明顯的笑容。他假作低頭看手表,略藏自負的鋒芒,輕描淡寫地說:“不過你能找到我這里……就不一樣了。——所以挺好的,明天你們來我的工作室吧。”
在皺巴巴的曲譜的下一頁,是簡單的一張履歷書,右上角用回形針夾著一張照片,女孩子抱著吉他,不情不愿地盯著鏡頭,黝黑明亮的眼眸仿佛隔著畫面與人對視,皮膚白得像在發光。
男人的手指微動,然后又不動聲色地將薄薄的一張紙收進文件夾里。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標題的意思:仰慕=仰望的愛慕
作者不懂音樂以及音樂圈!完——全——不——懂——!!(大聲
就是瞎tm寫著玩玩而已,千萬別較真。文中的專業性BUG都不要糾正我就讓我無知下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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