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人格:“你這次事件形成的痛苦只能融合一個人格,從此他就是你,你就是他,再也不分彼此。融合完成后,你們……或是你,必須盡快促進思想強大起來!否則時間長了,我們或許繼續成長分裂,導致每個個體輪流控制身體,那樣大家通通玩完!”
宋保軍遲疑道:“好吧,那我先和誰融合?”
理性人格:“目前的思想太孱弱了,像冷酷和我這樣強硬的人格只會讓你在現實世界里無所適從,無法更好的發展。”
“還是我來吧,我會讓他在現實世界里如魚得水,見妞泡妞,見人砍人,混得比誰都自在。”猥瑣人格跳出來話,自信滿滿。
血性人格冷冷道:“別和我爭!老子要出去報復那對狗男女!男的挑斷手筋腳筋!女的先強奸再毀容!”
“稍安勿躁!”冷酷人格好像是這里的老大,道:“讓猥瑣去,目前的狀態就屬他最合適。下一個是血性。”
猥瑣人格喜滋滋笑道:“那當然,我保證讓思想半年內變成梵高。”
藝術性人格哼了一聲:“我要是有手就直接抽死你!梵高是個思想上的瘋子,你想害死大家不成?”
猥瑣人格訕訕道:“開個玩笑而已,你著急什么?好吧,趕緊開始吧,我迫不及待要出去了。”
宋保軍又問:“你們得天花亂墜,我和這么多人格融合后會不會產生后遺癥之類?”
理性人格:“很好,能問出這個問題明你還是有點想法的。那么我就來回答,人格融合會導致無法更改、不可違逆的后果。你的所有青春心理、少年情懷以及純真愛戀都將永遠不在。”
宋保軍呆了呆:“這有什么?”
藝術性人格用很嚴肅的語氣道:“我看你根不懂!青春是人類青年時代最為壯麗的時光!青春是一幅人生歷程中最美好的畫卷,是一首動人的詩,是悅耳響亮的奏鳴曲!在年少時,我們可以猖狂,可以自傲,可以肆無忌憚揮灑青春,放飛愛情!人們為什么到了老時總喜歡回味青春?因為那是最值得回味的歲月!一段幼稚、迷惘而又瀟灑的歲月!人怎么可以沒有青春?”
宋保軍這回又傻了,喃喃道:“聽你這么,我感覺挺嚴重的。那么請問,如果青春心理和少年情懷都不在了,我會變成什么?”
理性人格道:“那么你會頂著二十一歲青年人的外表,卻有著四十歲中年人的滄桑心理,能一眼看透人情世故,笑對風云變幻。你不再有純真,不會再為一些無聊的事情而熱血沸騰,也不會因為漂亮女孩的一句話就變得面紅耳赤,更不會去掛懷丑陋可笑的往事。”
宋保軍咬著牙:“好的,聽你這么我明白了,純真情懷還真是沒什么用處,趕緊融合吧。”
“準備好了么?”
宋保軍感覺自己的思想在做出點頭的動作,:“我準備好了。對了,以后要怎么樣我們才能像這樣對話?”
“和猥瑣融合后,他的知識和閱歷會直接反映在你的思想中。動作快一點,你的痛苦在慢慢平復,軀體很快就會蘇醒過來。”
突然之間,腦海里光華大盛,明亮如熾,如同萬針攢刺,宋保軍痛苦地呻吟起來,然后他睜開了眼睛。
還好端端的睡在床上,只是床單好像被汗水沾濕幾次又再次晾干,發出一陣刺鼻的餿臭味。
身體軟弱無力,肚腹空空如也,咕咕的叫了起來。
“我******睡了多久?這該死的床單!”宋保軍翻身撐起,一句莫名的臟話脫口而出。
首先打開手機,里面七八個未接來電,外加四五條催債短信。
“宋保軍,你子究竟幾時還錢?”
“宋保軍,你不會拿著錢就要跑路了吧?算你狠,下次別給老子碰到你。”
“宋保軍,你再不來學校,我真的要把你的電腦收歸私有了啊!”
宋保軍扶著額頭不滿的呻吟一聲,暗道:“不就一千幾百塊外債么,犯得著這么催命鬼似的。”
照例看看時間,不禁大吃一驚,屏幕上顯示的數字令他懷疑腦筋是否被痛成了精神病。
從楓樹林迷迷糊糊回家的時候是九月二十二號中午,現在已經變成九月二十五號下午一點,足足過了三天!
自己竟然在痛苦的噩夢中度過了如此長一段時間,當真難以想象。難怪肚子餓得如同干尸,被單臭得仿佛裹尸布。
也真幸好父母和妹妹都沒有回家,不然給他們看到自己躺在床上深度昏迷的模樣,恐怕得直接送去焚化爐。
強撐著爬起,先去廚房找吃的。
他家在明陽區薔薇街蛇頭巷,一棟八十年代早期的樓房,上下兩層,建筑面積八十平方米。木質的窗欞腐朽老化,墻體斑駁脫落,白石灰早已變成灰黃,外墻還有頑童的涂鴉,寫著某某我愛你之類的幼稚字體。四下透出陳舊的時代氣息。他和妹妹住在二樓,父母都住一樓。
冰箱里空空如也,只在冷藏室里留有年頭兩掛臘肉,不得已只好淘洗二兩白米煮粥。等待的空當,去洗了個冷水澡。
抹干凈身上水珠,宋保軍呆呆看著墻上的鏡子。
鏡子里的倒影,仿佛已不是自己,但又仿佛還是自己,感覺真是矛盾。
要知道這挫男從前的形象蒼白、可憐、自卑、孱弱,臉上總是掛滿“快來欺負我吧!”的標簽,現在已經完改觀。
沖鏡子微微一笑,眉目竟無比正直,表情光明磊落,眼神坦蕩無私,幾乎比《地道戰》里濃眉大眼的李向陽還要光明三分。這氣質,拉去《紅燈記》配戲也不見得落了下乘。
宋保軍險些嚇暈,搞、搞什么飛機?怎么一點都不猥瑣?
來來回回撫摸自己的臉龐,輪廓還是那個輪廓,底子一點沒變,一時間百思不得其解:不是我融合了猥瑣人格了嗎?這不像啊!到底哪里猥瑣了嘛!
氣質真是一種玄妙難以解釋的東西。
似乎感受到他濃重的疑惑,腦海里一個懶洋洋的聲音響了起來:“有沒有覺得自己有所不同?爽不爽?”
“當然,還是挺不錯的,至少看著比較順眼。不過如果能變成湯姆?克魯斯那型號,我會比較感激你。”宋保軍略微遲疑一下,用思想回答道。
那聲音哂笑不已,:“又不是整容,只是一點點細微的氣質改變而已。會不會很奇怪為什么沒變得猥瑣?”
宋保軍連忙點頭:“難道和我融合不是猥瑣而是正直人格?”
“實際上我正是猥瑣,不過人格乃是最頂級最偉大的猥瑣型人格。”那聲音:“為什么這樣?真正的猥瑣從來不浮于表面,它深深藏于內心,融于血液,用‘坦率’、‘真摯’、‘誠懇’來掩飾,只有在最關鍵時刻才會發揮作用。那種被人一眼就能看出的猥瑣,是低級的。可以,只要我不主動告訴別人,沒人會認為我猥瑣。可以,只要眼前的人喜歡什么氣質,我就能改變成什么氣質。”
宋保軍想道:“果然是猥瑣的質,我有些明白了。不是我們已經融合了么,那你怎么還能在我腦子里話?”
“融合的過程非常緩慢,可能是幾天,也可能是幾年,關鍵視你思想強大程度而定。在沒完融合之前,我們可以開展短暫的思想交流,并對你進行指導。”
宋保軍看著鏡中的自己,看滿意,隨口道:“指導?那你看我如何應對眼前的局面?”
猥瑣人格似乎已瀏覽過他的記憶,:“先回學校吧,我總有辦法的。”
宋保軍不爽地揉揉下巴,道:“我看你自吹自擂倒是在行。”渾沒感到自己言行舉止已和從前有了很大改變。
吃完兩碗熱氣騰騰的白粥,感覺體力恢復了少許,正要揚長出門,突然看見客廳桌面上放著一包“河水牌香煙”和一只氣體打火機。
他父親乃是正宗煙民,每月消耗至少兩條香煙起步,因為家庭生活條件限制,抽的都是六塊錢一盒的河水牌香煙。這煙想來是父親扔在那里的。
宋保軍從不吸煙,這時內心竟然起了一陣莫名的悸動——是的,突如其來的騷動——順手將香煙揣進褲袋。
外邊天空晴朗,云彩飄揚,門前香樟樹的枝椏在秋風吹拂下搖曳多姿,宋保軍一時覺得神清氣爽,過去灰暗的二十一年人生似乎無影無蹤。
不料就在巷口被二男一女三個青年給攔住了。
都是二十歲上下的年輕,為首一個男孩頭頂自由女神頭冠狀發型,染成紅黃綠三種顏色,前垂的劉海遮住半張面孔,左邊鼻翼掛著個鼻環,烏黑的眼影可與熊貓分高下。身上不知牌子的吊墜層層疊疊,閃閃發亮,走起路來刷刷直響。此外他的腳吊襠褲也甚是引人矚目,褲腳緊繃繃的,襠部一直吊到膝蓋部位,整體看上去很有印第安群眾的樸實風范。
另外兩個男女,頭發同樣五顏六色,發型服裝千奇百怪。三人站在巷口,宛若萬綠叢中一點紅,又如珍珠八寶湯里的老鼠屎,令人無法忽略他們的存在。
宋保軍一時心下惴惴,那正是巷子著名的“殺馬特?狂拽霸家族”,他見過幾次,但彼此沒太多交集,只在前年被那領頭的“狂少”訛了五十塊是拿去買煙,當時宋保軍夯貨一個,也不敢吭聲。
“喂,前面那個傻仔,過來一下!”狂少嘴上叼著半截煙頭,微微揚起下巴,帶著高傲的神色沖他嚷了一句。
宋保軍連忙跑過去,一邊跑一邊心里兀自在想:“我怎么感覺有點緊張害怕?不是滄桑心態風輕云淡了么?”
冷不防腦海里一個聲音叫了起來:“還沒融合完你激動個屁?敢懷疑老子的實力?看我怎么收拾那三顆老鼠屎!”
突然,宋保軍只覺腦子一道白光閃過,好像平地打了個霹靂,照得四周白茫茫一片。待跑到殺馬特家族跟前時,他已慢慢恢復冷靜。
“這不是我們茶州最萬眾矚目,最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殺馬特家族嗎?”宋保軍不等眼前的青年發話,便當先開口叫了起來:“喲喲,這造型搭配得真夠豪華的,發型唯美炫目,于怪異中凸顯九零后不向社會屈服的個性,尤其額頭那撮黃毛,太性感了,太有型了。”
三名殺馬特青年渾沒想到他喊出的是這么一番話來,頓時齊齊愣住。
就在這么一會兒功夫,宋保軍腦子里從前見過三位殺馬特的片段、聽過的只言片語,原只是過耳就忘,現在通通映入腦中。破碎的信息一個一個串聯起來,形成直觀的表述,然后得出結論。
中間的自號“狂少”,家里開服裝廠的,父母常年在外談生意,高中畢業就不讀書了,一直在外瞎混。左邊是“拽哥”,狂少廠子里的保安,聽從附近鄉下跑來打工的。右邊是“霸姐”,狂少的初中同學,家里是在夜市擺地攤賣衣服的,常常從狂少廠里拿貨。
宋保軍不禁驚異自己突如其來的情報分析能力,不過現在他可沒心思去得意,繼續觀察狂少。
狂少可是三人組里的首腦,只見這孩子表情輕佻,眼神游離不定,鼻孔朝天,袖口的“愛奇麗”三線服裝品牌標簽沒有撕掉,而是故意拉出來露在外面。想來虛榮心很強,有充分表達個性的欲望,但又有少許自卑,迫切希望得到別人的肯定。化妝偏向黑色系,似乎追求的是哥特風格。
宋保軍的緊張情緒盡去,臉上已擠出萬分誠懇的笑意,又:“狂少,你這身打扮真叫出挑啊,完完的黑暗重金屬,帶著那么一點狂放,但是脖子這條項鏈,又多了幾分滄桑。眼睛上的煙熏妝簡直是畫龍點睛,不羈、霸氣,迷惘青春的憂郁展露無遺……嘖嘖嘖!”
狂少反應過來,見他的稱贊仿佛發自肺腑,驕傲地:“你也看得出?”
宋保軍漸漸掌握話的節奏,答道:“是啊,如此特立獨行,如此憂傷明媚,如此雅俗共賞,想看不出來都難。我猜已經沒有什么人能夠阻擋你們的腳步了,你們是市的潮流,是社會的明燈,是時尚的代言人,是視覺系搖滾的前行者……”
他侃侃而談的姿態配合著正直無私的表情,煞有介事的話以及坦誠到了極點的眼神,甚至比湯姆漢克斯飾演阿甘還要入木三分,無不在述一個事實:他的話是正確的,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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